欢迎你来到
当前位置:首页 > 人事行政 > 正文

工资构成 风险(工资构成 风险包括)

2024-03-13 11964 0 评论 人事行政


  

本文目录

  

  1. 什么叫风险效益工资
  2. 关于工资中的风险金
  3. 工资里扣风险金是什么
  4. 工资里的风险金是什么意思
  5. 年薪制的风险有哪些

一、什么叫风险效益工资

1、风险工资和效益工资,是由岗位工资中变动出一部分。

  

2、风险工资是绩效工资的一种。只不过,风险工资适用于签订目标责任制的管理者,可对企业的高层中层管理者使用,也可以对签订目标责任的团队骨干成员使用。效益工资是指根据职工个人或集体的经济效益状况决定工资数额的工资形式,是我国工资制度改革实践中出现的一种新的工资形式。

  

3、岗位绩效工资制的工资构成一般情况下,岗位绩效工资制由固定工资、绩效工资、风险工资等几部分构成,绩效工资和风险工资都是浮动的。

  

二、关于工资中的风险金

1、任何单位没有任何理由扣压员工工资做押金、风险金之类的。关注公众号【国晖律师事务所】,后期有法律问题可以随时咨询。

  

2、1994年3月4日劳动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即劳部发[1994]118号文件明确指出:“企业不得向职工收取货币、实物等作为入厂押金,也不得扣留或者抵押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暂住证和其他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对擅自扣留、抵押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和收取抵押金的,公安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应责令企业立即退还职工本人”;再有,劳办发[1994]256号文件,对“关于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能否参照执行劳部发[1994]118号文件中有关规定的请示”的复函同样指出:“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也不得向职工收取货币、实物等作为入厂押金或风险金,对擅自收取抵押金的,劳动行政部门应责令企业立即退还给本人”;

  

三、工资里扣风险金是什么

1、法律分析:任何单位没有任何理由扣压员工工资做押金、风险金之类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企业不得向职工收取货币、实物等作为入厂押金,也不得扣留或者抵押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暂住证和其他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对擅自扣留、抵押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和收取抵押金的,公安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应责令企业立即退还职工本人;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也不得向职工收取货币、实物等作为入厂押金或风险金,对擅自收取抵押金的,劳动行政部门应责令企业立即退还给本人;对于用人单位向职工收取的劳动合同保证金、劳动保护物品及生产工具使用(承包)抵押金等行为也应予以制止。

  

四、工资里的风险金是什么意思

1、法律分析:任何单位没有任何理由扣压员工工资做押金、风险金之类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3、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规定支付赔偿金。

  

五、年薪制的风险有哪些

1、年薪制并不只是高薪的代名词,也可能意味着风险和不确定性。以下是我为你整理的年薪制的优缺点,希望能帮到你。

  

2、所谓年薪制,一般是指工资一年一发,发放工资的周期从一个月变成了一年,让一些不法用人单位找到损害劳动者利益的机会,以至于利用年薪制欠薪、减薪、逃薪、限制辞职现象时有发生,看来年薪制用不好也会很伤人。

  

3、风险一:成为欠薪的托词。2011年12月31日,邹女士与一家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约定实行年薪制,按月薪5000元的标准,期满一年后一次性发放再加额外奖金。2012年5月,由于女儿突患重病,邹女士请求公司支付此前已工作期间的工资,但被拒绝,理由是其工作时间未满一年,邹女士无权要求提前支付。

  

4、支招:公司应当向邹女士支付工资。《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7条也指出: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公司与邹女士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期满一年后一次性发放,明显违反了月、至少每月支付一次的规定,公司自然无权将之作为欠薪的托词。因此,邹女士有权要求公司就工资发放作出调整,公司至少应当按每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标准向邹女士预付工资,期满时再行结算。

  

5、风险二:成为减薪的借口。截至2012年7月1日,苟女士在一家公司工作已满一年。其间,苟女士从没有迟到过一次,更没有受到过任何批评、处分。然而,满以为能拿到全额年薪的她,却被告知由于物价、房价大幅上涨,公司对其包吃包住的花费已亦随之增加不少,故必须按照每月200元的标准从年薪中扣减,以减少公司损失。

  

6、支招:公司无权对苟女士减薪。《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5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第3条则指出:《规定》第15条中所称的克扣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苟女士未旷工、迟到早退,未曾受到过批评处分,表明其已经提供正常劳动,公司借口包吃包住花费的增加,为转嫁损失而减少其合同工资,属于克扣。

  

7、风险三:成为逃薪的手段。2011年8月5日,袁女士等人分别与一家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月基本工资2000元,加班工资、提成、年终奖另行计算,但所有报酬都按年薪制,期满一年后一并发放。可时至2012年8月4日,袁女士等人突然发现,公司老板已欠下129万余元应付报酬逃之夭夭。

  

8、支招:袁女士等人可以寻求公安机关帮助。刑法第276条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式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公司老板的行为已涉嫌犯罪。同时,袁女士等人还可以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以获取自己的应得报酬。

  

9、风险四:限制辞职的砝码。今年3月8日,连女士与一家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实行年薪制。8月1日,连女士向公司递交了书面辞呈,言明将在一个月后离职。公司基于人才难得而一再挽留,见连女士去意已决,便以其工作时间未满一年为由,拒绝发放已工作期间的工资。

  

10、支招:公司无权以拒发工资作为限制连女士辞职的砝码。《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该法第30条还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11、 1年薪制可以充分体现经营者的劳动特点。因此,企业可以根据经营者一个年度以及任期内的经营管理业绩,相应确定与其贡献相称的年度和长期报酬水平以及获得报酬的方式。

  

12、 2年薪结构中含有较大的风险收入,有利于在责任、风险和收入对等的基础上加大激励力度,使经营者凭多种要素广泛深入地参与企业剩余收益分配,使经营者的实际贡献直接反映于当期各类年薪收入的浮动之中,并进一步影响其应得的长期收入。

  

13、 3年薪制可以为广泛实施股权激励创造基础条件,企业既可以方便地把年薪收入的一部分直接转化为股权激励形式,又可以组合多种股权激励形式;把经营者报酬与资产所有者利益和企业发展前景紧密结合起来。

  

14、 4高薪养廉。高薪不仅能对企业家产生激励,同时也对抑制“管理腐败”行为起了积极的预防作用。高薪本身构成了“管理腐败”的机会成本。所以,通过实行企业家年薪制可以使企业家取得较满意的收入,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通过管理腐败来损害企业利益行为。

  

15、 1年薪制无法调动经营者的长期行为。公司高阶管理人员时常需要独立地就公司的经营管理以及未来发展战略等问题进行决策,诸如公司购并、公司重组及重大长期投资等。这些重大决定给公司带来的影响是长期的。但在执行计划的当年,公司财务记录大多是执行计划的费用,计划带来的收益可能很少或者为零。那么处于对个人利益的考虑,高阶管理人员可能倾向于放弃那些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的计划。

  

16、 2年薪制只考虑了企业的年度收益,在资讯不对称的情况下,会导致企业家行为短期化在缺乏动力激励的情况下,企业家也可能通过其他渠道获取收入,通过各种途径“寻租”。

工资构成 风险(工资构成 风险包括)


复制成功